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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武汉市政府投资15.7亿,总建筑面积65650㎡,费时近4年的琴台大剧院已经像设计者最初的设想那样,轻舞水袖,伫立在汉江和月湖之畔。“古琴”即将合着充满浪漫的友谊和秀丽的风景奏响“高山流水”之音。凭借设计者对楚文化深入的研究,剧院建筑突破了时空的障碍,完美的将“琴台”的寓意彰显出来,铮骨不失飘逸,张扬不失庄重。
2007年4月,经市政府授权,北京保利影剧院管理有限公司、武汉天河影业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“武汉琴台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”,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琴台大剧院的业主,委托其经营,将采取“行业管理、委托经营、市场运作、政府补贴”的运营模式,着眼于“国际影响,国内一流”,最终实现“一流艺术水准、一流人文环境、一流经营管理”的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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